关注!2025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及投档规则公布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2025-06-10
一、志愿填报时间
实行2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和每批次录取后缺额征集志愿填报,考生凭本人高考报名账号及密码在江西省普通高考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报。集中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对已提交当次志愿修改一次,征集志愿提交后不能修改。
(一)第一次集中填报,填报提前本科军、警类志愿栏志愿(单志愿及平行志愿),时间为6月26日9:00-27日17:00。
(二)第二次集中填报,填报除提前本科军、警类志愿栏以外的其他志愿,时间为6月30日9:00-7月4日17:00。
(三)缺额征集志愿填报,每批次原填志愿录取结束后,均安排缺额征集志愿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另行发布。
二、历史、物理科目组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提前本科批次。本批次包括军事、警察、消防、司法、飞行、航海、小语种、马列理论、定向招生(含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综合评价录取等专业,设置4组志愿栏:
1.军事类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空军飞行员、海军飞行员志愿,不征集。
2.军、警类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填报军事、警察、中央司法、消防救援院校志愿,征集志愿时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3.非军、警类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4.定向招生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新疆警察学院须填在第一个志愿),征集志愿时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二)本科批次。本批次包括历史、物理科目组所有未列入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招生专业,设置2组志愿栏:
1.特殊选拔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仅取得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填报,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
2.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其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及预科班计划仅限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志愿,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三)提前高职(专科)批次。本批次包括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高校,以及部分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专业,设置2组志愿栏:
1.定向培养军士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征集志愿时设1个院校专业组。
(四)高职(专科)批次。本批次包括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所有高职(专科)招生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所有批次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三、艺术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提前本科批次。本批次为采用校考成绩、戏曲类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不征集。
(二)本科批次。本批次为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三)提前高职(专科)批次。本批次为经批准列入的艺术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不安排征集。
(四)高职(专科)批次。本批次为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艺术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四、体育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本科批次。本批次包括所有体育类本科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二)高职(专科)批次。本批次包括所有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五、“三校生”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本科批次。本批次包括所有三校生类本科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二)高职批次。本批次包括所有三校生类高职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六、投档次序
在提前本科投档前,完成强基计划、保送生等考生投档录取及香港高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挂档。
(一)提前本科批次。先投军事类单志愿(空军、海军飞行员)、警察定向志愿,再投军、警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警类单志愿(先投艺术类,后投普通类)。
定向志愿栏在上述志愿栏录取结束后再进行投档录取。
(二)本科批次。先完成单志愿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等投档和录取,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三)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先投定向培养军士平行志愿,再投单志愿。
(四)同时段内不同志愿栏高校的征集志愿同一时间填报,投档按先后次序一次投完。同时段内涉及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多个科类的,如无特殊规定,按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顺序投档。
(五)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该批次此前填报志愿均无效,只投当次填报的征集志愿。
七、降分投档
普通类,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专业组,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院校专业组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少数校考高校可按经批准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文化成绩破格录取办法执行。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投档比例
1.艺术类提前本科、提前高职(专科)单志愿不限投档比例,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2.普通类提前本科单志愿栏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高校不限投档比例,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3.普通类本科批次的特殊选拔单志愿不限投档比例,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4.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单志愿和所有平行志愿投档比例均为招生计划执行数1:1。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轮投档,因退档出现缺额的,不补充投档,只进行征集。单志愿因退档出现缺额的,可以补充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高校阅档时,只显示考生本次投档的专业组志愿信息,不显示考生所报其他院校专业组信息。
九、同分投档规则
1.单志愿同分考生投档时,同分考生视为排名相同,投档线同分考生一并投出,由高校择优录取。
2.普通类平行志愿同分考生投档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只有总分及各单科分数全部相同,才视为相同名次并同时投出。此排序是否作为录取依据,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确定。高校录取专业时应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则执行。
3.艺术类平行志愿综合成绩同分考生投档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出。
4.体育类专业成绩同分考生投档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总分(不分物理、历史科目组类)、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出。
5.三校生类同分考生投档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出。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李途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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