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可以降分投档录取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2018-06-08
根据教育部教民厅〔2003〕2号文件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录取由招生学校于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和民族班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各有关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专科和本科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以下80分、60分和40分。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黄绍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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